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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我自己的著作權,我就一定要實施我自己的權利

自己的作品要是被放入了別人的名字,這個是對著作人非常不公平的

2021-03-15

我的著作就這樣子被盜用走,我真的感到相當的生氣,為什麼會有這麼無恥的人拿走我的東西呢?我的著作是我最重視的東西,但是居然被盜用走了,這件事我當然就是一定要做出處置的,因為所以我的東西被盜用走,我當然就是一定要做出這件事情的處理,否則的話我所著作出來的作品,不就這樣子被盜用走,這樣子我的東西,不就變成是別人的東西了嗎?所以屬於我自己的著作權,我就一定要實施我自己的權利,被盜用走作品,這是非常不應該有的狀況,所以發生了這樣子的事情,我當然就是一定要處置,要是能夠做出處置的話,屬於我的東西就能夠回來到我的身邊,做出犯法行為的人,就一定要立即的受到處罰。

他人的著作,本來就不屬於我們的東西,我們就不能夠隨便的盜用走或者是隨便的把作者的名字改成是我們的名字,這樣子的做法是不對的。現在有一些人的能力不夠,就想要做一些偷竊的行為,就是想要利用一些犯法的手段,來讓自己賺取金錢。有這種惡劣想法的人真的是相當的不好,因為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我們就不能夠隨便的拿走,這是非常重要的道理,也是應該要了解的一件事情,但是這些犯法的人就是明知故犯,明知道不能夠做,但是卻還是做出了這種違法行為。所以像這種偷走人家著作權的事情,那麼身為著作人的人,就一定要開始處理這個問題,自己的作品要是被放入了別人的名字,這個是對著作人非常不公平的。所以要是想要處理這個問題的話,那麼就可以尋找中華民國法律諮詢協會協助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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